红网时刻新闻12月13日讯(通讯员 何珣 宋芳 胡雅丹)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及拘役一年三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9日,被告人钟某某、邓某某等7人在未持有合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结伴从百色市边境偷渡去老挝,2022年9月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另查明,7名被告人因非法出境,被勐腊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至3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等7人的行为构成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边境罪,鉴于七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何珣 宋芳 胡雅丹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