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5日讯 为切实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永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冬季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1月17日15时许,祁阳交警在五交化路口执勤时,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未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廖某浑身酒气,驾驶室旁还坐着一名孩子。民警询问其是否喝酒,廖某支支吾吾说没喝酒,只是嚼了几个槟榔,面对民警再三追问才承认中午喝了点米酒。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9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廖某于2016年9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祁阳交警查获,且已吊销驾驶证,廖某因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被处以罚款700元。
目前,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28日9时许,蓝山交警在辖区开展冬季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粤RSN***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邓某身上酒味极重,有明显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9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邓某表示自己是昨天晚上跟朋友在家喝了将近一斤白酒,后又去KTV喝了一些啤酒,认为过了一晚,自己已经酒醒,人也很清醒,体内酒精应该早就散了,于是才开着车出来送货,没想到居然还被查出醉驾。
目前,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文明守法,平安回家。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交警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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