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通讯员 张丽雯 彭梓健)为贯彻落实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社区矫正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7月21日,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川岩司法所前往县川岩乡白牙水村,为一名85岁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万某,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入矫仪式,用司法关怀温暖老人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万某,现年85岁,因在自家田烧杂草准备种辣椒,不慎引发山林火灾,构成失火罪被判缓刑,须接受社区矫正监管。考虑到该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和身体因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矫正对象万某位于深山的家中,对其进行了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详细了解其家庭、身体和心理等情况,对万某及其监护人宣告了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和履行的义务,消解万某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误解和抵触情绪,帮助其建立自觉服从川岩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为今后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性关怀和规范执法相结合的行动准则,确保执法过程中准确且规范的“刚”,同时兼顾充满着人性关怀的“柔”。如社区矫正对象确有困难,不能自前往社区矫正机构办理矫正手续,社区矫正管理局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亲自上门为其办理,打通社区矫正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用司法“柔情”感召社区矫正对象向上向善。下一步,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进一步落实刚柔相摩、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深入探索社区矫正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为司法为民注入“灵魂”,助力平安法治东安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丽雯 彭梓健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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