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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四举措防控干部选任风险

红网时刻新闻8月7日讯(通讯员 义玉萍)近年来,江永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规范制度入手,抓实抓细,提高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有效预防干部选任风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前移选任监督关口。研究制定《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县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分管干部监督的副部长共同参加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干部调整事项,参与干部综合研判。在启动考察前,干部教育与监督室对人选资格条件、过往受处分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职数空缺情况、超编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把好“责任关”。

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管理监督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着力将干部监督有效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强化选人用人专项巡察,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全程纪实”“凡提必考”要求,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和任前公示制度,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入口关。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考察前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组组长及联系方式等等,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综合运用“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紧盯“关键环节”,将可能发生对政策把握不准确、程序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风险点,通过干部考察组自评、各相关科室评估、部务会评估的方式综合研判,突出“预防为主”,为防止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隐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风险防控机制自建立以来,全县已成功化解人选资格条件把握不严、干部选任事项报批不及时等风险点3个。

来源:红网

作者:义玉萍

编辑:郭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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