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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文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首责,紧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大力开展绩效赶超年、形象提升年、作风整肃年活动,司法绩效明显进步,队伍形象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好。截至12月15日,全市法院收案93829件,审结84855件,法官人均结案214件,同比分别上升10.2%、14.5%、16.3%;其中,中院收案8828件,审结7630件,法官人均结案1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7%、12.9%、6.5%。中院审判监督、普法宣传、案例工作、少年审判、执行工作等获中央及省级表彰。

一、忠诚履职,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严惩刑事犯罪,守护人民“岁月静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安全稳定关切,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永州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7560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案件1485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理涉黑恶案件25件112人,依法严惩中央督办的肖某某黑社会犯罪集团。强力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5年以上重刑率59.15%,唐某某强奸案为全省唯一入选最高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审结案件218件32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6人,贩毒30公斤的毒犯黄启超被处极刑。开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食品安全等专项审判,用法律慧眼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和“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此类案件1509件2002人,判处特大电信诈骗主犯姜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中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验被《湖南日报》刊发。助推清廉永州建设,严惩职务犯罪,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27件,其中,行贿案件4件4人。

强化服务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胸怀“国之大者”,紧盯“市之要者”,着眼服务建设“三区两城”、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区域经济格局现实需要,审结民商事案件48329件。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十三条司法措施,依法适用“活封活扣”,审结涉企融资借贷等案件2792件。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开展“千人联千企”活动,实行院庭长结对帮扶,为企业提供精准、贴心司法服务,让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恒心者办恒业。祁阳法院与工商联“一体化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法治民企建设”做法入选全国沟通联系机制典型。开展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专项整治,对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13人予以罚款、训诫、拘留,坚决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立首届破产管理人协会,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永州华威、彩虹燃气等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40件,处置财产近6亿元,安置职工1100余人。助力保交楼,精准“拆弹”,推动香零公馆等小区续建商品房共4668套、交房3650套,有效化解涉众型房产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理农民工工资、土地流转、相邻权等案件989件,指派干警驻村开展产业规划、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等工作。积极参加辖区疫情防控,中院168名干警闻令而动,助力零陵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法徽红”守护“生态绿”,开展“雷霆行动”,审结案件416件,柴某污染环境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祁阳1名法官获评全国环资审判先进个人。

助推依法行政,共绘“法治同心圆”。发挥司法制约公权、保护私权作用,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682件(其中诉讼案件957件)。支持依法履职,维持行政行为649件,荣某非法捕捞溺亡执法机关免责案入选省“八五”普法读本。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调化解172件。纠正违法行为,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行政行为136件。护航政府民生工程,审慎处理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镇棚户区改造、自建房安全等案件283件。推动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常态,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22份,提供行政执法咨询90余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回应期待,在为民服务中践行司法宗旨

用心用情保障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全面实施《民法典》,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成为守护人民权益的“尚方宝剑”,依法审结涉民生案件8892件。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反家暴专项行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从业禁止令17份,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讲好法治公开课,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指派13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普法宣教241场次,在全社会培树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市中院自创的普法微电影《我不是鸽子》获全省一等奖。统一适用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结案件2927件,让“同命不同价”的身份鸿沟成为历史。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发布办实事清单224项,推出诉讼服务六大举措,实行线上立案、查询等“一网通办”,设立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母婴室、律师换装室、心理咨询室,司法服务更加快捷、高效、便民。新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款314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000余万元,真正让实事变实惠。

多元多措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进诉源治理,江华、道县法院民商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1%、1.4%。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搭建法院+政府部门、代表委员、政法“五老”调解平台,打造陈萍代表、唐箭委员工作室等一批诉前调解品牌,全市诉前调解成功22048件,调解率66.76%。零陵区创新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实行部门联动、诉调对接、源头化解;东安法院政法“五老”调解工作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市中院与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联调机制;双牌法院成立全省首个金融消费乡村调解工作室;江永法院试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司法鉴定由“诉中”变为“诉前”,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减轻群众诉累。开展涉诉信访“百日会战”、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压实院领导接访包案责任,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减轻访累,化解重点积案52件,办理网上信访900余件,赴省进京访同比分别下降64%、43%。

加力加压兑现执行。巩固深化“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把“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全市法院执行收案33378件,结案30867件,结案率92.5%,其中,市中院执行核心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行动,网络查控案件31408件,网络拍卖850件,成交3.2亿余元。开展执行案款发放整治活动,规范流程、简化手续,缩短案款发放期限至15天,实现超期案款“动态清零”。开展“打财断血攻坚起底”专项行动,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处置财产1.3亿余元,排全省第一。持续开展涉工程机械专项执行,受理相关案件85件,执行到位金额8254万元,护航“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为农民工兑现执行款626万元。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55人次,对10109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移送拒执犯罪案件11人,判处有期徒刑9人,司法拘留205人次,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

三、深化改革,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司法质效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对二审、再审案件随案评查,对性侵未成年人、暂予监外执行、涉营商环境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评查案件7500余件、文书4.5万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健全办案责任惩戒机制,明确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认定标准、纠正程序和追责办法,市中院通过案件评查、信访复查、院长监督等程序对40件案件启动再审,对9件案件严格追责,处理处分33人,倒逼法官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市中院审判监督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部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提级管辖办理程序等文件,试点启动提级审理改革。祁阳法院相关经验获省高院改革简报推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祁阳试点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司法效能,审结案件1278件。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出台证人、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办法。探索“六查三看一评一庭”模式,有效防止“花钱买刑”“提钱出狱”,裁定不予减刑9件,调整减刑幅度463件,案件质量评查全省最优,庭审模式获最高院推广。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四层分流”机制,全市审结速裁案件1391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28.8%。冷水滩法院速裁庭法官人均办案651件,跑出简案快审“加速度”。

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院庭长从个案审批监管向精准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转变。出台“四类案件”监管办法,明确分类标准、识别流程、监督模式、考核机制,厘清正当监督与干预办案的界限,全市法院院庭长监督“四类案件”3349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把脉会诊”,会议意见采纳率92.5%。推行关联案件或类案强制检索,作为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确保类案同判、尺度统一。加强案件质量把关,市中院一审发改率1.49%,暂列全省第三。打造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进电子卷宗应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时监管,实现“汗水”监督向智慧监督转变。市中院内部监督工作经验被省委改革简报推介。

四、从严治院,在锻造队伍中激发司法动能

强化思想淬炼,筑牢绝对忠诚本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行“六学”机制,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政治“三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清单43项,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0余次。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三强一好”“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打造中院“六式”党建法、蓝山法院“蜂巢式”党建育队伍等品牌。推行“党建+”工作机制,设立党员先锋岗64个,推动党建与业务、群团、宣传工作深度融合。蓝山、东安法院在全省法院主题党日评选中分别获二等奖、优秀奖。

强化能力锻炼,增进履职尽责修为。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法检同堂培训,组织业务调训52期2295人次,开展民法典、量刑规范化、网上立案信访等专题培训12期,举办审判技能、文书制作、优秀庭审等竞赛,全面增强干警履职能力。全市法院4个案例、7篇论文获国家级奖项,9篇裁判文书、8场庭审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加强年轻干警选育管用,成立青年学习小组12个,实行新进干警、提任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中院提任5名部门正职,晋升职级45人,轮岗交流15人,选派11名年轻干部“上派下挂”或援疆,郑江云法官被推荐为第十四届省人大代表人选,实现全市法院系统零的突破。

强化纪律锤炼,涵养清廉干净品格。坚持严的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认真整改省院司法巡查“回头看”反馈问题,夯实作风建设成果。开展“清廉法院”建设、“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14起反面典型案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2人,其中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调离法院系统。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违规借贷兼职问题、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问题10类24个,建章立制15项,有效防治作风不良、纪律不严、行为不当等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干预过问信息1093条,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五、坚持民主,在接受监督中促进司法公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法官履职评议等专项工作,配合完成全市28名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对问题立行立改。开展“代表走进法院”活动,邀请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出席会议、见证执行等981人次。完善结对联络机制,开展实地走访,实现代表联络全覆盖,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限定办理期限,全程跟进督导,做到“办理一件建议、改进一项工作”,办理建议21件。

诚恳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召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专题民主监督座谈会,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拓宽意见征求渠道,办理提案6件,走访、接待委员372人次,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26人次,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案件评查员、行风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借力借势改进法院工作。

积极接受纪法监督。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健全定期沟通会商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实施细则,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次,办理检察建议300余件,审理抗诉案件18件。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媒体沟通联络机制,发布各类信息12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网络直播庭审15056场,网上公开裁判文书47633篇,回复网民意见建议55条。搭建民意连心桥,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从代表、委员、律师、自媒体人士等人员中聘请36名行风监督员,回复问题建议82项。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全市增补人民陪审员至1208名,参审案件482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陪率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疫情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矛盾更加复杂,全市法院知重负重、知难克难,成绩来之不易。我们深知,法院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警司法理念、能力素质、形象作风与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司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执行难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还有不足,还需进一步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案矛盾仍未根本破解,诉源治理有待提质增效,还需法院与各方协同发力。四是普法宣传仍需加效,部分当事人信访、信网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扎实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立足新时代,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化“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凝心聚力。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法治当中、案件背后有政治,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健全接受“两官”履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主动、虚心、全面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及其他各类监督,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迈向新征程,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工作,以惩治网络黑恶行为为重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暴恐、黄赌毒、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金融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相关指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综合运用绿色通道、灵活查封、“引水养鱼”、暂缓破产等方式,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更好服务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健全市场主体司法救治退出机制,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更多贴身、贴心、贴切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

三是锚定新方向,全力推进司法公正。坚决扛牢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相得益彰。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类案同判、风险防控、案例转化制度,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实现审判绩效进位争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法庭科技化、服务智能化升级改造,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试点应用“闪信+”送达平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向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

四是回应新期待,倾力践行司法为民。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持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行动,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着力打造“诉事速办”诉服品牌。持续攻坚执行难,加大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网络拍卖力度,更好处置变现执行财产,防止“打法律白条”。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建立代表、委员、律师参与化解机制,有效破解涉诉信访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展现新风貌,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开展作风整肃年、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建设堪担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铁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有力遏制违纪违法增量,有效清除腐败存量,推动清廉法院建设走深走实。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化、多样化、全覆盖培训,完善年轻干部、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努力补齐储备不足、培育不优、管理不精、使用不够短板,打造业务精通、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赢得未来。站在新的赶考路上,全市法院将牢记“三个务必”,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更好业绩,谱写新时代永州法院新篇章,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利剑护蕾”:指省委部署2022年在全省开展依法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2、“活封活扣”: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范围内使用包括资金、存货等财产,但不得做出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以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禁止令”:指禁止已决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4、“送法六进”: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

5、诉讼服务“六大举措”:指申请民事立案时,不以原告人无法准确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为由不予立案;申请执行立案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书生效证明和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导诉台,为当事人释疑解惑,引导诉讼;实行信访接待院领导值班制度;提供自助网上立案、自助查询和免费复印等诉讼服务举措。

6、“枫桥经验”: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7、政法“五老”:指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近年来,市委政法委创新推行政法“五老”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五老”懂法律、有时间、有情怀等优势,有效破解信访难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已形成全国品牌效应。

8、“庭审实质化”:是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求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9、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的一项重要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完善案件管辖转移权和提级审理机制;改革民事、行政再审申请程序和标准;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职能定位。

10、“三项规程”:是指《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

11、“六查三看一评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查奖励分、罪名、罪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罪犯家庭情况,看悔罪书、在监消费记录、财产刑履行情况,法官后语评议,庭审为一体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

12、“四层分流”:立案前进行初审分流,同意调解的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立即出具裁定书;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快速审理;调解不成的复杂案件,转入审判团队精细审理,并将系列性、群体性案件分流至同一审判团队;将发回重审、再审、重大案件分流由入额院领导办理。

13、“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4、“六学”机制:指领导带头学、专家引领学、现场跟班学、典型示范学、量化指引学、考核督促学。

15、“六式”党建工作法:指“集中式”组织理论学习、“问题式”开展组织生活、“多样式”安排主题活动、“菜单式”推进教育培训、“融合式”发挥群团作用、“积分式”强化监督管理的党建工作经验方法。该党建经验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被省直工委《机关党建》转发。

16、“蜂巢式”党建:指以党员为“蜜蜂”,以党员责任区为“蜂孔”,以党小组为“蜂格”,以党组织为“蜂巢”的党建工作网络,做到共产党员作表率当先锋,普通干警学榜样赶先进。该党建经验被省院推荐上报最高院党建创新案例。

17、“闪信+”送达:指通过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向当事人的手机号码发送具有弹屏功能的短信,短信内容主要包括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内容。

附件二:

有关图表

图表1:全市法院收案数情况

图表1:全市法院收案数情况.jpg

图表2:全市各法院近两年收案数情况

图表2:全市各法院近两年收案数情况.jpg

图表3:全市法院近两年收结案总数情况

图表3:全市法院近两年收结案总数情况.jpg

图表4:全市法院近五年人均办案数情况

图表4:全市法院近五年人均办案数情况.jpg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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