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28日讯(通讯员 陈霞)“我们是东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在办案区就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次听取意见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具结书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对此你是否清楚?”
在东安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内,办案检察官、值班律师对一起危险驾驶案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控辩协商,犯罪嫌疑人在听取检察机关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后表示没有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东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技术装备服务检察办案的作用,迅速行动,改造升级了认罪认罚具结室和设备控制室,安装了固定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购买了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满足了对取保候审、收监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多重需要。同时,加大了对同步录音录像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力度,以学习促规范、以落实提质效,大幅提高检察人员在镜头下规范办案的能力,切实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量。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霞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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