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欧凝湘,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冷水滩大学生志愿者)。
寒假期间,作为“送法下乡”活动众多志愿者中的一员,非常荣幸自己能参加这次社会活动。普法宣传手册、法治水杯、法治雨伞、法治购物袋,各类花式“普法”产品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此次活动中,通过亲身实践,我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想,法治宣传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现阶段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去推进法律下乡。今天,我选择穿上“志愿红”投身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收获颇丰。未来,我将依旧以饱满的热情与昂扬的姿态参加普法志愿活动,为永州市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出青春力量!
蒋钦,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零陵大学生志愿者)。
这次“送法下乡”实践活动,我想我们其中每一个成员都清楚这一点——我们是一支从开始各不相识,为了共同的目标聚在一起,不惧风雨地去完成一项共同任务的团队,只有大家都要做好,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样的组队方式可以锻炼与人协同合作的能力,而这正是每一个大学生走向社会后需要具备的一种沟通能力。
莫南,湖南文理学院(江永大学生志愿者)。
经过此次送法下乡活动的我,不仅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大学生对于家乡未来建设的重要性。大学生可以运用专业特长带动家乡与时俱进、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而且我也感受到了送法下乡活动带给志愿者的丰富收获和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的意义。我也想在今后继续发散那一份热,给更多的人带来温暖和前行的力量!
聂孝鑫,湖南怀化学院(双牌大学生志愿者)。
今年寒假,我参加了双牌县司法局开展的大学生志愿者“送法下乡”活动,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公益性志愿活动感到很欣喜。在本次春节送法下乡实践活动中,既提升了自己参与实践的能力,也拉近了与群众交流沟通的距离,增强了语言表述能力,让自己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自己学习面的狭窄与不足,缺少社交经验,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时还有点胆怯。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有知识,还要拥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一些应变能力,我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姜汶姗,邵阳学院(宁远大学生志愿者)。
我很高兴可以参与2022-2023年的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在活动中,得到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许多。
此次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符合国家的基本战略,有利于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现,推动法治国家的建立,以及法治湖南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乡村振兴与普法宣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活动。在此次大学生送法下乡的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当地司法局组织的相关活动,分别在文庙广场、壹号公馆等地进行普法宣传,参与者众多,反响良好,让我感到非常的有意义,也非常锻炼我的表达能力和胆量。同时,我也在此次活动中结交了许多的大学生志愿者,我们共同协作,相互促进与配合,一起为志愿活动的成功开展出力。
此次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我参与相关志愿者的热情,让我了解到奉献的快乐与意义。
唐银秀,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道县大学生志愿者)。
通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增加了我的法律知识,锻炼了我的实践能力,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也在无形中使我们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自身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使我们自己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刘瑛,湖南科技学院(东安大学生志愿者)。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普法是一项非常有意义且有必要的行动 。我想通过我们的普法宣传,让乡亲们了解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想到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活动中,我积累了社会实践经验、提升了法律素养,也为自己是家乡乃至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份子,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了绵薄之力而自豪。
彭资允,衡阳师范学院(东安大学生志愿者)。
在2023年寒假期间,我与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乡村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志愿者活动,在村里发放法律知识的宣传小册子,并与村民们进行宣讲,大力宣传了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了村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杨秋艳,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华大学生志愿者)。
通过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我感受到偏远乡村百姓的不易。这是我第一次下乡做志愿者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有困难,有快乐。难在不懂方言,不能和年纪大一点的老人进行沟通。乐在让更多人学习到法律知识,日后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胡凯星,湖南城市学院(蓝山大学生志愿者)。
参加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把抽象的法律法规具体化、形象化,实实在在的现身说法,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大学生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使自身逐步了解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另外在普法的过程中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汤志翔,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祁阳大学生志愿者)。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警校生,我很荣幸加入到普法志愿者队伍。一次次的送法下乡活动和一次次与群众面对面地讲解法律知识,我深深地体会到现阶段农村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以在这里我呼吁大学生们一起行动起来,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而贡献青春力量!
郑彤萱,衡阳师范学院(新田大学生志愿者)。
很幸运在去年的夏天,我加入到普法志愿者的队伍里来,从初次上台的不安与紧张,到逐渐的自然与熟练,从学习宪法活动到防范非法集资宣讲,在一次次法治宣传活动中体会到,法律不应该被拒之门外,而是要成为便利民生的有力武器。
处在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我们更应牢记依法治国的理念,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我们的生活会因法而更加美丽!
谢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金洞大学生志愿者)。
我在参与本次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中学到很多,在弘扬志愿精神的同时将自己所学法律知识付诸实践,通过多种方式将法律送到人民群众的手中,融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这次实践活动既能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也能让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增强自身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日后将继续积极参加法治志愿服务,为家乡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司法局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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