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7日讯(通讯员 史玉林 彭格生)为营造春节期间祥和喜庆的氛围,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减少环境污染。2月4日,蓝山县组织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塔峰镇、应急管理局、环卫园林中心、民政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市监局、卫健局等单位联合规范集中限时燃放秩序。
上午8时,联合劝导人员在三蓝广场、舜水河畔(沿河风光带)、金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西南侧临时停车场内等集中燃放点,进行巡逻执勤,维护燃放秩序,疏导车辆停放秩序,劝导市民遵守集中燃放的相关规定,确保集中燃放点规范有序。
春节期间,蓝山县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公告等方式广泛进行禁燃宣传,向广大市民发放了《蓝山县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设置集中限时燃放点的通告》,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每天安排人员进行禁燃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同时,1月21日晚(大年三十)至1月22日凌晨、2月4日上午,蓝山县多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劝导组深入开展除夕期间和立春日集中限时燃放点的管控工作,依法对集中限时燃放点进行全方位监督,维护了良好的燃放秩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确保了蓝山县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史玉林 彭格生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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