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4日讯(通讯员 郑霞 刘江源)“政府安排公职律师进乡村,给我们老百姓普及了好多法律知识,也带来了好多利民政策,让我们踏踏实实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江华大石桥乡鹧鸪塘村的一位村民感慨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组织公职律师前往市局乡村振兴联系点江华鹧鸪塘村、白竹塘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详细了解了当前基层自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治层面提出了对部分问题的对策建议,并根据村里现有的案例进行了具体的法律分析。在此基础上,公职律师还向村干部们分享了自己对中央一号文件的理解,共同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以开展法律宣传进村(社区)活动为契机,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坚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受众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永州市税务局共组织5名公职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开展宣讲活动2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2300余次,解决纠纷16起,真正发挥了公职律师作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基层发展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郑霞 刘江源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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