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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少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少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3年3月27日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提名,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陈少勇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研究室主任,不再担任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发生同志不再担任永州市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何锋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

编辑:郭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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