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3日讯(通讯员 成合玉 何桥明)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消除行车隐患,保障行人、驾驶员生命安全。近日,江永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载人、电动车违规加装雨棚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为群众讲解非法载人、安装遮阳雨棚对出行安全产生的危害,引导群众从内心认同,自觉响应配合公安交警的整治行动。
“三轮摩托车加装了雨棚,虽然方便了群众出行,但是上路后也增加不少隐性风险,尤其是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痛事故。大队给每个路面执法单元配备了拆棚套装工具,对初次违法的行为人,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第一次拆棚警告,雨棚由当事人带回,第二次违法的将依法处理。”江永公安交警铁骑中队毛文才介绍。
坚持高位推动,源头消除路面隐患。专项行动实施后,县道安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就如何防范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进行专题部署,精准开展“拆棚”行动,从源头上遏制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上路的隐患风险。坚持全面铺开,严格开展整治行动。全范围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利用错峰勤务,汇聚乡镇政府干部力量、公安局下沉支援民警,整合交通、交警、派出所、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在全县9个乡镇重点管控路段设点稽查,强化路面管控,形成整治合力,共开展专项联合行动20余次。坚持宣传劝导,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县整治办组建工作督查专班,对全县“两站两员”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的督查,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村组常态化开展“七必上”劝导违法,从进村出入口守住违法载人行为上路。
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142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130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人52起、轻便摩托车载人14起、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人14起、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人12起、拖拉机载人10起,行政拘留1人,拆除三轮摩托车雨棚50余顶。未发生一起因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法运营车辆违法载人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工作短板,凝聚工作合力,继续集中力量严打违法载人行为,持续巩固整治行动成效;利用曝光警示推动宣传覆盖再强化,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联合乡镇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综合治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违法载人专项行动落地有声,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入脑入心。
来源:红网
作者:成合玉 何桥明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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