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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闯红灯酿事故 别拿生命“赶路”

红网时刻新闻4月10日讯(通讯员 蒋军君 肖米金)近日,新田县新嘉公路与省道345交汇处,一辆小型汽车闯红灯通过十字路口时,与正常行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天11时23分,胡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新嘉公路与省道345十字路口时,胡某某看到前方的信号灯即将变红,为了赶时间便一脚油门踩下去,想抢在红灯前快速通过十字路口,不料,车辆还没冲过路口停止线,路口信号灯已经亮起红灯,而胡某某正加速行车,未注意到信号灯的变化,结果与正常通过路口的尹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尹某某左胫前中段开放性骨折、右前臂、右小腿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脑震荡。所幸尹某某戴了安全头盔,头部着地时有头盔保护未造成致命伤害。

民警认定,小型汽车闯红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宁停3分,不抢一秒”别拿生命“赶路”。

来源:红网

作者:蒋军君 肖米金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748/54/12547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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