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日讯(通讯员 王玉珏 盘俊杰 晏斐斤 卢康蕾)为严厉打击捕鸟行为,护航候鸟迁徙。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来到所城镇南风坳村,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本着“审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当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
上午9时,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当地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2023年9月11日晚上22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在南风坳山岭,以诱捕等方式打鸟,在返程途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吴某某猎捕的10只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流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法律法规,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综合其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判处拘役四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让群众亲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县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群众,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王玉珏 盘俊杰 晏斐斤 卢康蕾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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