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4日讯(通讯员 何薇 蒋荣城)近日,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开展交通执法领域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检索检察业务系统中的危险驾驶案,筛选出涉嫌危险驾驶的不起诉案件人员信息,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成功办理雷某某危险驾驶等6起行刑反向衔接监督案。
为确保这6起案件的监督效果,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的检察官在制发检察意见前主动向上级院汇报以争取法律指导,多次与交警部门沟通衔接,督促其确保“两法衔接”平台畅通,为之后的反向衔接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因此,道县人民检察院就该6起案件向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其依法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
以上6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综合履职的优势,增强了法治监督合力,避免了不起诉案件的“不刑不罚”,是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一次有益实践。
来源:红网
作者:何薇 蒋荣城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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