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州江华:瑶医药立法通过 护航瑶医药高质量发展

红网时刻新闻6月11日讯(通讯员 蓝玉春 钟芳玲)日前,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标志着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式实施后将为该县瑶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江华药材资源、药用物种非常丰富,厚朴、杜仲、茯苓、灵芝等药材储量在湖南排名靠前,是瑶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瑶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已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诊疗方式和药方偏方。为继承弘扬传统瑶医药,保障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2022年9月,该县启动了瑶医药立法工作,并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审议、修改后,《条例》(草案)的逻辑结构、变通条文、法律责任得到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今年2月28日,江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5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条例》的即将实施对全县300多名瑶医药从业人员来说,是一件大喜事。

图片6.jpg

百岁瑶医黄兰英给患者运用火疗法治疗。李忠林 摄

“这个条例通过对我们真是一个好消息,我从医50多年了,条例实施后,我就可以拿到医师资格证,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行医,为更多老百姓服务。”省级非遗李氏七剑刺风疗法传承人、瑶医李珍清说。

图片7.jpg

瑶医从盘王殿请令。李忠林 摄

《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采取“小快灵”方式,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及瑶医药定义、政府及部门职责、瑶医药人才培养、瑶医药专家委员会、瑶医专长医师资格准入及社会办医、瑶医药医保管理等。这是湖南省第一部民族自治县对上位法作出变通规定的单行条例,对《中医药法》作出了变通规定,将外治技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权下放至自治县考核发证,既审慎稳妥,又守正创新,体现了江华瑶医药的特色,得到了全国人大的高度肯定,开创了湖南省民族自治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图片8.jpg

端午节期间市民购买瑶药。李忠林 摄

“ 这是江华人民特别是江华瑶医长久期盼的事情,这部条例的通过,必将进一步推动江华瑶医药的保护和发展,进一步推动瑶医药产业的加速提质。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出台具体的办法,推动这部条例的落实落地,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华瑶医不仅在江华有全力的发展,而且会推到全市、全省甚至全国,为全国人民看好病、治好病提供更好的选择。”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继承说。

来源:红网

作者:蓝玉春 钟芳玲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840/55/13989288.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