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7日讯 日前,双牌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开展架空层使用管理、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双牌县滨江明珠小区3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室内公共区域1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
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明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增案由和罚则的通知第一部分第四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大队依法给予该违法行为人罗某处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安排消防宣传服务队员上门对其进行科普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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