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1日讯(通讯员 陈利芝 蒋艳君)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要求,规范审理程序,依纪依法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案件审理政治属性。必须锚定“政治之审”根本定位,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把政治属性作为审理第一属性,把政治把关作为审理第一职责。
严把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必须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理念,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必须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补证建议的说理性、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与办案部门坦诚交换意见,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必须把握好质量和效率的辩证关系,提高案件处理的时效性。
强化日常学习,提升案件审理能力水平。审理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运用党纪法规,深入研究当前腐败的新方式、新特征和新表现,提高解决案件审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能力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陈利芝 蒋艳君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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