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2日讯(通讯员 周林 胡苧方)近日,新田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服务中心起诉要求被告某集贸市场给付租金。
2020年,被告某集贸市场承包租赁原告某服务中心的农贸市场,双方约定了租金及相关权利义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某集贸市场仍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租金60余万元,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分析案情后,分别联系原告、被告并组织双方调解。了解到了被告未按约定给付租金系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法官便根据疫情期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相关文件,提出调解方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减免了被告部分租金,被告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款项一次性付清。该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原告权益,又减轻了被告负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新田法院将持续发力,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周林 胡苧方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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