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5日讯(通讯员 周涛)1月5日,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男子无证驾驶且“隔夜酒驾”无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7时许,大队民警在东安县工业大道路段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不但未悬挂号牌,且驾驶人唐某某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驾驶证,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身上带有明显酒气。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唐某某很是惊讶:“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啊,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怎么还会酒驾?”“您这叫‘隔夜酒’,如果昨晚喝酒了,过了一晚您睡醒了并不一定等于酒醒了。”民警解释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唐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东安交警温馨提醒:岁末年初,外地务工人员逐渐返回家中,夜晚聚会增多,推杯换盏在所难免。饮酒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如驾驶员当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饮酒,第二天开车时仍可能属于“酒驾”,甚至达到“醉驾”标准。
来源:红网
作者:周涛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