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蒋楠 张志豪 李好 双牌报道
近日,双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县直某单位宣布对某公职人员酒驾违法行为的党纪处分决定,该单位乃至全县的公职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纪法警示。该案从裁决生效到下达处分决定不超过一个月,是双牌县纪委监委针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体现在纪法衔接上的有效表现。
据统计,2023年双牌县共发生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案件31起,其中酒驾18起、醉驾13起,教训不可谓不惨痛。2024年开年,双牌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新颁布实施的《意见》,熟悉调整变化的内容,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了解行刑衔接和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学习中纪委《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醉驾行为应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等相应配套解释文章,明确三种醉驾情形的处分档次,进而做到纪法衔接适当,并准确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确保在年内狠刹全县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不正之风。
《意见》已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实施,相关内容有了新的变化,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加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第一时间刊登相应配套解释文章,进一步明确了三种醉驾情形的处分档次。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张志豪 李好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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