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蓝山:严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fb1ec2aa8c15510442eb0d69cde8cc9f.jpg

红网时刻新闻5月29日讯(通讯员 罗文娟 黄孜高)“刘某2023年3月17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不宜列为2023年度考核拟定优秀等次人员……”这是蓝山县纪委监委对人社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进行的回复。

近年来,蓝山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前移关口,在干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治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县纪委监委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在征求意见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围绕干部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存在待查问题线索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实行台账式管理,将征求意见单位、人员、事由等内容,逐一登记,并将每份征求意见函、复函等相关材料一并存档,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准确、全面、及时。

“每次接到征求意见函件,我们都要逐一审核,反复比对,确保对每一名干部的廉政评价准确无误,做到既不耽误干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带伤’干部蒙混过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共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85人次,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文娟 黄孜高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849/63/1394741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