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31日讯(通讯员 唐新志 张莺)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5月31日上午,东安县大庙口镇普法志愿者们走进中心小学,给同学们带来了集理论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普法讲座,广受师生好评。
“同学们,你们是否曾遭遇过校园欺凌呢?你们觉得还有哪些行为构成校园欺凌呢?”孩子们答道:“老师,给别人起侮辱性的外号。”“向他人暴力索要财物。”“大家一起孤立班级里的一位小同学。”遇到以上校园欺凌该咋办?民法典保护少年的你!普法志愿者李文杰从校园欺凌的定义、主要形式和应对方法三个角度展开了详细的讲解。他指出,同学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遇到校园欺凌保存证据并及时求助。而作为旁观者,大家也一定要敢于挺身而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并告诫同学们不要成为校园欺凌者,否则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不幸成为受凌者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他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接下来,大庙口镇将持续开展此类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红网
作者:唐新志 张莺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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