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5日讯(通讯员 史玉林 蒋宝宝)“阿姨,请把您的小菜挑到市场里面去卖。”“老叔,请不要在人行道上卖红薯,人行道上不允许卖的。” “请把电动车停放在摩托车位上。”4月13日,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环卫园林中心等部门深入塔峰中路等地联合开展市容整治行动。
早上6时30分,执法队员先后来到塔峰中路、环城路金龙街等路段,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和车辆乱停乱摆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自产自销农产品交易,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行为;引导他们进入第一农贸(临时)市场或指定的地方经营,对不听劝阻者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文明劝导200余人次,督促超门面经营整改50余个,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00余起,规范摩托车停放50余台,进一步营造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不断优化了城区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史玉林 蒋宝宝
编辑:左伊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