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11日讯(通讯员 郭丽君 李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努力锻造法治化、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10月10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学法考试,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全体干部职工120余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消费领域法律法规,考试内容丰富、题型多样、知识面广、针对性和实践性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市场监管人员学法用法提升履职能力的有效方式。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激发学习热情,广泛宣传条例,全面掀起“学条例、维权益、担责任”的高潮,
下一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新举措、新内容、新规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郭丽君 李佳
编辑:左伊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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