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8日讯(通讯员 刘平杰 胡苧方)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巧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仅用三天时间快速化解一起合同货款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某医疗科技公司与被申请人某专科医院长期有检验试剂和耗材业务往来。2024年1月8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订购一批检验试剂和耗材,共计货款19280元。同年3月15日、5月8日、7月26日被申请人又分三次向申请人订购检验试剂和耗材,此三批货款共计106345.5元。按照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应在订货当月向申请人对公账户支付相应的货款,但申请人多次催讨货款时,被申请人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付款。
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法官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125625.5元存款予以冻结。之后,被申请人主动联系申请人,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申请人某专科医院委托陈某在调解当日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某医疗科技公司货款125625.5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诉前财产保全在防止被保全人财产转移的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当事人纠纷化解。新田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切实做到依法应保尽保,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平杰 胡苧方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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