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3日讯(通讯员 何江 杨文)近年来,道县县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集中会商报告。巡察反馈会后1个月,由县委巡察办统筹,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负责人员等共同会商整改情况报告,采取“面对面”“点对点”方式,对整改情况“逐项过筛”,全面系统把关,重点围绕整改主体责任是否压实,整改措施是否详实,整改报告中文字表述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
整改中期督导。巡察反馈3个月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巡察机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到被巡察党组织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定期调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实地督促检查。集中整改期6个月后,由县委巡察办统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门等联合,采取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实地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逐一对整改问题进行核实,从“人、钱、事、制”4个方面,全面检查整改实效,防止出现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针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根源问题,推进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整改后期评估。巡察反馈1年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整改评估工作组,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相关要求,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立行立改事项、信访件办理等情况,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跟踪督促没有整改到位的被巡察党组织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2020年以来,共有12个单位党组织涉及13个问题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道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3个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1个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8个党组织被再次发函督促整改。通过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努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何江 杨文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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