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3日讯 近期,道县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对道县江南华府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业主蒋某愿、李某兰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江南华府小区10栋二单元1楼的疏散通道处,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道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蒋某愿、李某兰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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