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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两辆电动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被处罚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0日讯 2024年11月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双龙幸福城小区两辆电动车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江华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两位车主给予了罚款壹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天,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双龙幸福城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有两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按照执法程序对现场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的车辆依次现场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员龙某某、何某给予了罚款壹百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的严重危害性。

消防车通道是消防车应急通行的道路,是消防救援队伍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856/74/14588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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