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在全市城乡持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使全市人民平安祥和欢乐度过国庆中秋佳节,预防减少涉酒醉驾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国庆中秋期间,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24时。
二、整治措施
(一)在全市范围内不分时段、不分地域、不分城乡实行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昼夜连查等勤务方式,全天候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依规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法处理外,按规定抄告纪检监察机关。
(四)对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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