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9日永州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郑琳琳)11月19日上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出席并答记者问。
记者: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根据《规定》第二条,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将采取哪些措施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欧军歌: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实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使用的交通工具,社会保有量巨大。随着基数不断增加,因停放、使用、充电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消防救援机构将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着重对停放和充电行为进行规范,从“使用端”切断火灾风险,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的短缺,是导致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根本原因。立法的出发点,是要在确保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使用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消防安全。我们将结合《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强充电场地与设施的管理,规范充电收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体验,确保消防安全。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聚焦居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较为集中的焦点隐患问题,有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的规范与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拉电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三是构建全链条治理格局。消防救援机构将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推动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规范停放充电管理。同时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溯源调查机制,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总结防范教训,针对性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细化管理责任、完善充电设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我们相信,通过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必将有效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使用环境。
记者:就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唐朝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专班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设施布局和配建比例纳入《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动态修订,明确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设施布局和配建比例要求。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配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永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联审机制》,对无需办理规划审批的情形以及简化既有住宅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审批等进行了明确。
三是强化规划管理。将相关配建要求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在审核新建居住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配建情况进行审查,未按要求设置的,不予通过规划验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已建成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区域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相关工作。同步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该项工作。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要求,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各项规划管理工作。
记者:当前永州市在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住建部门在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与消防安全防范方面,目前已取得哪些阶段性成果?
永州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何小平:2025年以来,我们已围绕规定要求完成三项核心建设任务:
一是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全市按要求已建成充电桩7501个,建设进度为年度计划的150%,覆盖既有小区766个;推动81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增设1934个充电端口,满足了“满电回家”的需求。
二是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设置在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进行安全改造管理等工作。
三是协调督促物业、街道、社区等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知识,“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之: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做好四件事:
一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督促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
二是加强对销售企业的监管,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批发企业、销售门店及电商平台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核查电动自行车有无3c认证证书、是否标明厂名厂址;重点核查有无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三是开展抽样检查,将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下架,防止其流入市场。
四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擅自改装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推进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列入异常经营目录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郑琳琳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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