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远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保安镇北阳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友恒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谢友恒在为本村低保户邹某兰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以找关系为名,向邹某兰索要1000元“辛苦费”。2014年,北阳村村民谢某安为请谢友恒帮忙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送给了谢友恒红包2000元。2017年7月,保安镇纪委对谢友恒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时,谢友恒才将收受的这2000元钱退还给了谢某安。2017年9月,谢友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舜陵街道百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顾路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问题。2015年7月23日,顾路万要求村计生专干李某兰从保管的村集体资金中取出10000元供其个人使用,后这10000元被顾路万用于经营杀猪生意。直到2016年9月组织对顾路万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时,顾路万才将这10000元还给李某兰。2017年9月,顾路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桐山街道崇德村仁山庙网格支部委员杨林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2月,杨林安利用其负责保管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70000元用于个人建房开支,直到2017年3月17日,杨林安才将挪用的这70000元集体资金归还。2017年9月,杨林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湾井镇泠江村党员李仕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寻衅滋事问题。2015年8月8日,冷水镇寨村村民刘剑在本村与李某庭发生纠纷,便打电话叫李仕军等人帮忙,后刘剑将李某庭及其妻子陈某英打伤。2016年1月15日,李仕军因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2017年9月,李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远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