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6月8日讯(通讯员 杜勇刚)“我对他们的售后服务不放心,我坚决要求退货退款。”5月20日,新田县工商局在对一起煤气灶消费纠纷调解时,消费者何某态度坚决。经调解,经销商同意退还煤气灶货款880元。
4月份,家住新田县城的何某在某电器城购买了一台880元的煤气灶。前两天炒菜时,就打不着火了。与经销商联系后,经销商派技术员来维修了一次,可是在炒了一个菜后又打不着火了。再次打电话给经销商,要求派人维修,但一直没来。何某便向工商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工商部门受理后,经过调查,证实何某反映的情况属实,煤气灶打不着火是线路断裂所致。在组织双方调解时,何某认为经销商的售后服务不好,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不同意经销商提出的免费维修的建议,坚决要求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经销商同意全额退还煤气灶货款88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杜勇刚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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