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2月9日讯(通讯员 李友建)近日笔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从今年年底开始,永州市将全面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广工作。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坚持“政府鼓励、市场运作、群众参与、参保自愿”的原则,服务对象主要是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其产品类型限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0000元,保险期间不低于1年,不高于5年。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友建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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