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月21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1月21日,为筹集吸毒费用跨市送毒的郴州男子赵某被湖南新田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赵某系湖南郴州人,现年五十七八岁,平时无正当职业,无固定收入来源。2013年下半年赵某开始吸食毒品,常为购毒费用发愁,2015年以来,为筹集自己吸毒资金,赵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为送毒方便,赵某还弄得一台便宜小汽车。
2015年11月10日下午,新田县毛里乡的吸毒人员刘某向赵某打电话要求购买冰毒,赵某便驾车从郴州将毒品送到新田县毛里乡刘某的住地,刘某向赵某购得冰毒数克,刘某和赵某还当场拿出部分毒品进行吸食。
新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在打击盗骗毒专项行动中,及时掌握了赵某从郴州前来给吸毒人员送毒品的情况,组织警力对赵某等人进行抓捕,民警快速来到赵某送毒品的村庄,首先找到了赵某开来的小车,此时车上无人,于时现场对警力分工部署,部分民警在小车辆附近蹲点守候,“守株待兔”,部分民警在路口设卡,“张网以待”。过了近半个小时,赵某走上嫌疑车,蹲点守候的民警立即合围,将赵某控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十余克冰毒,并顺藤摸瓜将购毒的刘某抓获,缴获所购毒品。
赵某因涉嫌贩毒罪被新田警方于2015年11月11日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于2015年11月25日执行逮捕,侦查终结后,2016年1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将其移送起诉。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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