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2月16日讯(通讯员 陈国宏)2月12日,年过七旬的犯罪嫌疑人龙荣春因涉嫌失火罪被宁远县森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2月11日下午15时许,宁远县冷水镇大屋地村5组村民龙荣春独自一人到雾云山脚下其责任田里做农活,计划点火烧旱田中的茅草,方便以后种玉米。在明知县政府下达《禁火令》规定“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用火”的情况下,龙某仍擅自从旱田中扯起一把茅草点燃后,接燃两个地方旱田边土坡上和旱田相临的荒田边,不慎引发山火,烧毁雾云山林场部分山林。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烧毁林地面积5.24公顷,龙某构成失火罪。森林火灾发生后,龙某没有扑火,也未向当地政府或县防火办报警,而是独自离开。森林公安民警赶到火灾现场时,山火蔓延至雾云山林场。经办案民警现场勘验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龙某并将其抓获。龙某对其失火烧山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陈国宏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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