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客户信用评级的真实性管理。要求各支行严格执行总行和省行的信用评级政策,实事求是地及时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对随意更改客户原始数据导致评级结果严重失实,出现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项目评估的真实性管理。项目评估要求审慎独立,慎选评估参数,真实反应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
三是强化授信材料的真实性管理。要求经营主责任人加强对授信主体、授信项目、担保人、交易背景等授信材料的真实性管理,确保授信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四是加强行业属性划分的真实性管理。严厉禁止出于营销或规避信贷结构调整等目的,随意修改客户行业属性。
五是加强条件落实的真实性管理。凡是未按授信方案和审批批复落实放款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严禁逆程序操作。
六是加强押品的真实性管理。确保押品的真实、合法、有效,做好贷后押品使用状况、价值变动、变现能力的动态监控检查;对保证人经营财务状况、担保能力定期进行动态分析;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评估风险缓释效果。
七是强化资产质量的真实性管理。要求各支行严格按照总行、省行相关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客户的风险变化情况、内外部审计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分类结果,切实保证资产分类的准确性。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文爱华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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