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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环保停排决定 依法裁决行政拘留

  红网永州站7月12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7月12日,拒不执行环保停排决定的彭某被湖南新田县公安局执行行政拘留。

  彭某现年四十多岁,未经批准在新田县一处禁止养殖畜禽区域建设养殖场,该养殖场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彭某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10月下旬,新田县环保局对此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彭某未按要求进行改正。2016年6月下旬,新田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彭某拒不执行,继续排污。

  该案由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后,新田县公安局及时查清相关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彭某行政拘留七日。

  目前,彭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7/12/2133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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