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19日讯(通讯员 翁丽丽)男子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了满足吃喝玩乐的日常开销,竟然走上了持刀抢劫他人钱财的犯罪道路。日前,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抢劫案,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5年11月22日,被告人陈某驾驶蓝色男式两轮摩托车携带刀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永州火车站的珊瑚海小区附近,把摩托车停放在路边,然后打出租车去河东,拦下被害人汤某某的出租车,让他开回到冷水滩区珊瑚路附近的某个偏僻的地方。随后,陈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在车内用刀子威胁汤某某,并抢劫其400余元现金后,逃离现场。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内,陈某又连续3次采取持刀威胁、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的手段,抢得两部手机及现金1200余元。2015年12月8日,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翁丽丽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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