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10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8月9日,在监控下盗走同事摩托车的罗某,被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三十多岁的罗某家住新田县农村,2015年起在县城某工厂务工。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早上7时,罗某来到工厂,见厂房后面一处过道上,停有一台男式两轮摩托车,没有锁大锁。罗某见四周无人,便起了贼心,用随身携带的扳手等工具,把摩托车的电门锁撬开,将摩托车发动起来,藏到乡下。当天上午,他若无其事地返回工厂,向负责人请假后,将所盗车辆换锁后销赃。罗某没想到的是,其所盗车停靠处,正好有摄像头监控。
失主发现摩托车丢失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及时锁定了作案嫌疑人,迅速将罗某抓获。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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