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16日讯(通讯员 黄浩)以筹钱为母治病为由,博取“男友”同情,多次骗取钱款达30余万元。8月8日,宁远县仁和镇失足女青年刘某梅,因涉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刘某梅因家庭琐事与前夫离婚,失足为卖淫女。2015年3月,刘某梅与50多岁的张某发生几次“性交易”后,获得了张某的好感,进而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得知张某单身未娶,刘某梅遂以“结婚”为诱饵,不断地向张某骗取百元、千元不等的钱财。见刘某梅年轻又有几分姿色,张某一门心思想娶其为妻。当刘某梅提出母亲患重病急需钱款救治后,张某不但解囊相助十余万元,还在一年时间内多次想方设法向他人借了十余万元钱给刘某梅。2016年7月,刘某梅非但没有与张某结为夫妻,反而以父亲也患重病为由,继续向张某“索取”巨款。张某渐渐起了疑心,经多方打探,发现刘某梅称其父母患重病均系谎言。8月4日,张某果断地向县公安局报了案。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经多次布控,于8月7日晚在县城将刘某梅抓获归案。经讯问,刘某梅对上述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黄浩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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