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26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8月25日,湖南新田公安机关对与弟弟长相相似的刘大(化名)在3年前利用自己的人像信息,为弟弟办理身份证一事予以立案,依法对刘大给予经济处罚,并收缴了用假信息办理的身份证。
3年前,在外省打工的湖南新田人刘小(化名)身份证遗失,无法请假回家乡办身份证,便打电话给在家的哥哥刘大,请他帮忙办理,哥哥当即答应。当哥哥拿着弟弟的照片去办理身份证时,得知办理身份证必须要本人在场采集人像和指纹,方可办理。刘大想,自己与弟弟很像,一般人辨认不出。于是,刘大冒充弟弟的名字,利用自己的人像等信息,为弟弟办了身份证。之后,弟弟一直使用这张假身份证。
8月24日,新田县公安局民警在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对刘大、刘小的家庭成员进行实有人口信息核实,发现了这一问题,当即将情况上报主管领导。这一情况引起了公安局高层的重视,要求全局民警在核实全县实有人口时务必认真核查,对可疑的信息要一查到底。
8月25日,新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对刘大进行经济处罚和批评教育,并收缴了利用假冒信息办理的身份证。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乐剑平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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