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9月9日讯(通讯员 王黎)“我被人骗了18.2万元。”8月29日,双牌县公安局接到全先生报案,称他向人借款260万元,对方要求先交18.2万元利息才肯放款,他轻信了,结果被骗18.2万元。
全先生说,今年5月的一天,自己在长沙偶遇朋友雷某某,因近期需要资金周转,他向雷某某表达了想借260万元的想法。当时雷某某很爽快地答应借钱给他,6月1日,双方再次见面,雷某某带来一个叫蔡某某的人称愿意借260万元给全先生,但借钱之前要预交18.2万元的利息再将260万元打款给全先生,因为急需用钱,全先生还是答应了对方,当天,双方在双牌县签订了借款协议,全先生根据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将18.2万元利息汇了过去。可过了好几天,全先生并没有收到对方的260万元,经全先生多次催促,雷某某、蔡某某仍未打款,后来雷某某、蔡某某干脆电话不接,玩起了失踪。
至此,全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双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经侦大队展开调查工作。9月7日,办案民警赴岳阳,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通过排查布控,在岳阳东站候车室将嫌疑人蔡某某(男,湖南华容县人)抓获,后雷某某在永州落网。
经审问,嫌疑人雷某某、蔡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雷、蔡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提醒,先交利息再放款,是许多骗子或骗子机构惯用的伎俩。民众应向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而且在办理贷款时,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王黎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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