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借款人: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同意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经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审批,从2016年11月1日起,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记录会每月自动上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避免由于贷款职工不按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导致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请您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每月按时还款,因逾期还款而造成不良记录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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