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零陵站讯 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永州九中初三学生蒋某某被发现死于他居住的房子后面(神仙岭路75号,湘运公司内)。当天下午16时50分左右,蒋某某的家人打电话告诉其班主任刘某某说蒋某某跳楼了。
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蒋某某,男,汉族,14岁,永州市九中初三年级学生。
期中考试后,按照惯例学校班主任要找部分学生和家长进行谈心、交流情况。11月28日上午8时许,班主任打电话请来蒋某某的父亲进行沟通(蒋某某在场,当时在场的还有三位老师)。班主任首先询问了蒋某某父亲关于其在家的表现,然后谈了学习的重要性,希望大家相互配合,讲究方法,共同搞好对蒋某某的教育和管理。这时上课铃响了,班主任要赶去上课,中止了与蒋某某父亲的交流,谈话不到十分钟,整个过程中没有不当行为,班主任也没有过激言语。整个上午,蒋某某一直在校上课,没有异常表现。
中午放学后,蒋某某回叔叔家与自己奶奶、婶娘和表妹吃中饭,并在叔叔家看电视至13时20左右离开。
下午两点上读报课,班主任发现蒋某某不在教室,就打电话告知蒋某某父亲,蒋某某未来学校上课。15:40左右蒋某某的奶奶等三位亲属来到学校说仍未找到蒋某某,班主任请他们亲属继续寻找。
下午16:52分,班主任接到蒋某某家人的电话说蒋某某跳楼不行了。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之中。(陈斌)
来源:红网零陵站
作者:陈斌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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