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17年12月底为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18年12月底为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使用PDA进行数据采集,即时访问登记,即时上报,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上报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前。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时点:实地调查按照播种季节进行,秋冬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4月30日;春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5月15日,夏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8月15日。实地调查结果在调查时点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各调查总队,各调查总队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遥感测量全部成果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