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月19日讯(通讯员 肖瑛)68岁老人谎称干妈管着中华民国国库,但需路费才能取出钱财,以此诈骗其他老人,在本该安享晚年的年龄进入了监狱。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黎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退还受害人张某、黄某等人赃款人民币11.98万元。
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黎某某向受害人称自己的干妈“李艳淑”现有130多岁,住在云南省威信县“鸡鸣山”,是中华民国期间管理国库的,在香港汇丰银行存有6980亿美元。现以需要筹集路费去香港取钱,事后可分得0.3%中介费为由,邀请张某、黄某等人出资入伙,陆续骗取几位老人11.98万元钱。2016年8月,黎某某拿出一份“委托书”“香港汇丰行现金支票”等淡黄色票据和梅花出山令再次向受害人黄某行骗时,被黄某之子识破报警。事后,黎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经查证,云南省威信县未有“鸡鸣山”的地名,也没有100岁以上叫“李艳淑”的户籍信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该院根据案件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肖瑛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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