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了“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省委书记杜家毫在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推进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永州地处湘江源头,保护湘江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下一心,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在永州落地见效。
一、统一认识,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地方党政首长负责制,即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所辖区域河流管护责任人,并且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全国推行。可见,河长制的推行对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永州水问题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建设永州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河库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全面推行河长制,对于维护河库健康生命、促进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着力解决永州水问题的迫切需要。
我市位于湘江上游,境内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33条,其中市管河道达36条,水利工程总数达20余万处,上型号的水库有1229处,是我省水利大市,具有良好的水资源禀赋条件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把治水管水的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河库治理和管护力度,让河库休养生息,还河库健康生态。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六大战役”的有力支撑。
2017年我市全力实施“六大战役”,为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障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市河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有利于保护湘江母亲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又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和经济转型升级,达到“优环境、促转型、惠民生”的目的,实现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我市“六大战役”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明确重点,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任务
我市明确提出今年年底,全市5公里以上河流、5公里以下主要河流和大中小型水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水体水质持续好转,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一)守住红线,严格管理。河库治理保护必须把节ZA水护水作为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配置,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快推进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涔天河灌区工程、毛俊水库和芦江水库等一批大中型骨干水源建设,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快何仙观水库作为中心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增强城乡用水保障和应急能力。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
(二)强力治污,标本兼治。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中,根子在岸上。河库治理保护必须坚持水岸同治,全面落实《永州市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河库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一是加强工业防治污染,全面禁止新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二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三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整县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四是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全市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港口码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注重创新,系统治理。河库整治必须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河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加强不达标水体污染整治,根据《永州水功能区划》,对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监测长期不达标的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落实河库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健全河库源头保护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分区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湘江源头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湘江水质不下降。以湘江为重点,逐步构建流域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河库水系连通体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矿山植被修复等生态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四)长效管护,依法监督。河库治理保护非一日之功,河长制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要完善河库管理制度体系,把河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明确河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加强巡查、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库工程安全。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为河库管理保护提供支撑。加强河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落实责任,凝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机制、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市级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顾问、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抓紧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到今年6月,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研究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共享、督促检查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河制宜,实施“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河长办要制定出台《永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行政区域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及对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传播介绍河长制推行情况,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河库保护,增强社会各界河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行河长制时不我待,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在全市河库全面推行河长制,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让永州的河库更洁净、更健康,让人民群众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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