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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部署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

  红网永州站4月12日讯(通讯员 李志明)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全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4月10日,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永州市网络食品“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其7个月的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

  本次“清网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4月至5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5月底到10月初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份为巩固提升阶段。

  “清网行动”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一是认真落实食品网络经营备案工作。按照《湖南省食品网络食品经营备案规范》规定,督促和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自建经营性网站(含移动终端)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生产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申请备案工作,并依照规定进行公示。二是加大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检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证照过期、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及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检查网络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平台和自建网站的备案情况,建立和全面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网络平台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档案建立、信息公示、经营行为规范、制度建设、食品贮存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等。重点整治不履行相应备案要求,不按规定建立审查登记等制度,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记录、未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等行为。四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实体餐饮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是否在网站首页公示许可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等情况,网上公示信息是否与实体店信息一致;重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具备实体店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餐食配送不规范等行为。

  通过开展“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建立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网络食品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推进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技术进一步提升。实现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核查率100% 、无证经营查处取缔率100%、网络平台信息公示率达90%的工作目标。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志明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4/12/2038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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