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州市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须申报登记

  红网永州站5月24日讯(通讯员 李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部署及省、市城乡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切实将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 等突出问题整改到位,近日,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凡本市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均应在6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申报登记。村(居)委会干部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申报登记。凡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必须在6月30日前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退保申请。若因遭遇特殊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说明情况,民政对其审核时,将实行红表备案、100%入户调查、100%信息核对、100%民主评议,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所在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实行单独公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圣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5/24/202137.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