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5月24日讯(通讯员 李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部署及省、市城乡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切实将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 等突出问题整改到位,近日,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凡本市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均应在6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申报登记。村(居)委会干部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申报登记。凡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必须在6月30日前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退保申请。若因遭遇特殊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说明情况,民政对其审核时,将实行红表备案、100%入户调查、100%信息核对、100%民主评议,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所在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实行单独公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圣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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