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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出台统筹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意见

  红网永州站6月28日讯(通讯员 周祖杰)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4号,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指出,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

  《通知》要求,永州市本级将把推进政府性基金、各类财政收入、财政结余资金、部门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作为重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一律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6项专项收入转款专用的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3项收入实行收支脱钩;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统筹管理;通过推进财政资金跨年度统筹使用,探索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统筹结余资金投入重点领域;规范部门专项资金设置,对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使用范围相似的实行跨部门整合,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对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整合试点。

  《通知》提出,要加强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入库评审机制和滚动管理机制,确保预算批复后就可实际使用,从2017年起对没有进入市级项目库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完善预算编制,坚持“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安排”,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及时拨付市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追加的财政资金,清理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地方配套政策;动态调整使用财政资金,每年10月份对预算执行率进行全面评估,对当年执行率不到70%的项目资金,按程序调整使用。

  《通知》要求建立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求市直预算单位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发挥带头作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二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长远机制,建立健全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全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动态清理机制,对不划缴存量资金的单位,扣减部门预算安排的经费。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除法定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和所有市直部门预决算都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周祖杰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6/28/199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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